东城区卫生局为东城区政府职能机关。主要负责全区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辖区内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统一开展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以保障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实行国家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和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妇幼卫生、医政管理、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公民无偿献血及动物卫生监督等卫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实施监督;发放卫生许可证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医师、助理医师、护士,实行注册登记和资格管理;受理辖区内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卫生防病、保健、精神卫生、康复工作以及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医药卫生临床科研;技术成果鉴定和推广医学科学技术;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