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医院等全国148家医院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试点医院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共计14项:制定医院章程,完善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健全医院财务资产管理,优化医院收入结构,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健全完善后勤管理,加强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建设,完善内部监管,加强医院党建工作。国家层面未明确提出试点任务及要求的,鼓励试点医院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社会办医院参照试点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为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落实政府办医职责,落实对试点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化解试点医院符合条件的长期债务。加快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试点医院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医院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医院,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允许试点医院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对试点医院及其所属单位开展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院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