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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

时间: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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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家庭医生团队应当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在中医医师的指导下,提供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意见》对签约服务提供主体、服务内容、服务管理与考核等方面作出指导。《意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在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应当根据签约居民差异化的健康需求,依法依约为其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其中中医药“治未病”服务包括中医健康教育、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

  《意见》提出,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选派中医类别医师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通过科室共建、带教示范等形式,加强对家庭医生团队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中医药服务。同时,要加强行政部门对签约服务的考核,省级、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健全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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