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中成药及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通告指出,标示为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康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全泰药业有限公司、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白芷、鸡内金、复方龙胆碳酸氢钠片、木香顺气丸、消栓肠溶胶囊、炎立消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崩解时限性状等。
通告强调,对上述不符合规定中成药及中药饮片,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