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医人来说,2017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国宝”终于有了“国法”的保障。
3年的时间,中医药法已浸润中医人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总结三年来的成绩,有哪些启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路该怎么走?在中华中医药学会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三周年专家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展开热烈讨论。
回首三载:总结成绩,反思不足
目前,全国备案诊所已经有1.7万余所,相对于2017年增加了21.3%;全国20个省已完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第一轮考核工作,4个省已开展第二轮考核工作,共有3787人通过考核;全国20多个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了本省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已完成备案4000余项……透过一连串生动的数字,我们看到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取得的辉煌成绩,更看到全国自上而下宣贯中医药法的决心和魄力。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积极与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协调,制订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地方中医药条例修订,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调研,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层分批开展中医药法的学习培训。
“自上而下的有力推动,极大释放了中医药的活力潜力。” 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说,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让全行业呈现繁荣昌盛之态,有力促进了中医药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中医药的价值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为维护人民健康作出卓越贡献。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黄璐琦对中医药法实施的意义感受颇深,他介绍,中医药法第三十条提到“生产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这条规定强调中药新药审批要遵循中医药自身规律。”黄璐琦说,目前,古代经典名方的注册已渐入正轨,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形成的经典名方已按中医药法相关规定进入审批流程。黄璐琦期待着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能推动建立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新体系,“这是中医药发展的一大利好,将大大提升中医药在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和显示度。”
“看到成绩,也要看到还存在的问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王琦谈到,中医药法用了整整一章来讲中医药人才培养,要求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教育制度,然而目前,从中医药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到中医药教育评价体系的构建,从传承教育模式的探索到中医临床能力的培养皆有很多不足,什么样的教育制度最适宜中医药人才成长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广东省中医药局局长徐庆锋提到,中医药法第五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但实际上,管理职能分散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治,“九龙治水”的现象在各地中医药管理中普遍存在,政出多门,难以形成合力,严重制约了各地中医药发展。
展望未来:加强统筹,主动作为
如何补短板、强弱项,让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成为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与会专家纷纷认为,要强化高位推动,统筹规划,主动作为,开拓中医药法治建设新局面。
针对中医药管理问题,徐庆锋建议,建立健全各地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统筹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监管等工作,形成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从政府高度统筹规划中医药工作是解决管理问题的关键。”张伯礼谈到,中医药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第四十七条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皆要求各地党委政府主动作为,把中医药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但目前各地落实情况不均衡,当地党委政府必须加强统筹,凝聚合力,才能化解中医药管理难题。
高位推动才能捋顺管理机制,管理到位才能推进教育改革。王琦认为,解决中医药人才培养问题需要改革中医药教育,改革必须聚焦活态传承,打造可复制的传承模式,调整中医药高等院校的中医药课程比重,强化中医思维和中医临床能力,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中医药产业发展也需要自上而下的政策支持。”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萧伟说,中医药产业的生命力在于创新,中药新药研发和上市药品的二次开发是未来中医药产业的着力方向,希望中医药法的贯彻落实为中医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年耕耘,中医药法贯彻落实成绩斐然。如今,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中医药全行业将愈加奋勇、主动作为,推动中医药法治建设迎来新局面,取得更辉煌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