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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国家发改委: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平台 共同培训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2021-12-1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21〕1744号),就扎实推进沪苏浙城市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城市工作, 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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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 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 讲话精神,聚焦增强长三角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推动皖北 等欠发达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组织沪苏浙有关 市(区)结对合作帮扶皖北地区各市,努力构建产业、技术、人才、 资本、市场等相结合的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格局,进一步激发皖北地 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缩小长三角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实现 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0 年。

        二、结对安排 

        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发展水平、合作基础等因素, 帮扶城市包括上海市 3 个区、江苏省 3 个市、浙江省 2 个市,受帮 扶城市包括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共 8 个市。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安徽省淮南市。 

        上海市松江区——安徽省六安市。

        上海市奉贤区——安徽省亳州市。

        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滁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阜阳市。

        江苏省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

        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宿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蚌埠市。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重点任务。开展干部互派挂职,根据工作需要和从 严控制领导班子中挂职干部人数等规定,分批选派优秀干部到党政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注重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共建省际 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创新飞地、园中园等模式和成本共担、利益共 享等机制,鼓励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率先布局,积极推进产业转移 与承接。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平台,按照市场化机制探索设立专项 基金,梳理重大项目清单,推动项目和资本高效对接。加强农业全 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强 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共同开拓优势旅游资源,联合开发跨省市旅游 路线和新产品。提升民生共享水平,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康养等 资源共建共享。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和高技能人才共享平台,共同培 训培养各类专业人才。

        (二)落实主体责任。结对合作帮扶城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协同建立联系密切、运转高效的 多层级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受帮扶城市 要增强紧迫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主动加强沟通衔接,为结对 合作帮扶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帮扶城市要结合自身优势,充分考虑 受帮扶城市比较优势和发展实际,科学制定结对合作帮扶实施方案 及分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 公室备案。

        (三)加强协调推进。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要切 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干部人才的 积极性主动性,在结对合作帮扶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人才、培育人 才、使用人才,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国 家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加强指导,在跨区域重大事 项、重大项目推进中积极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推动长三角一 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和情况 通报,总结推广好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困难, 推动结对合作帮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