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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激荡中医药振兴的磅礴力量

时间:2020-07-01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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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蔡马村的民间中医胡春根没有想到,一张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让他成为一名合法合规的执业中医师,实现了自己多年以来的“转正”梦想。

  上海市嘉定区的中医师高加林没有想到,从提交材料到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仅仅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拥有一家自己的中医诊所,花费少了、耗时短了。

  武汉市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李旭成没有想到,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经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备案,武汉市中医医院的“感冒退热方”和“宣清和化方”正式获得备案号,成为湖北省首批获得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品种。

  ……

  而这一切,都得益于一部法律的实施,

  2017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不仅改变了万千中医药人的人生轨迹,更开启了中医药有法可依的崭新历史。三年来,中医药法治体系“踩足油门”加速构建,不断激活中医药服务供给能力,为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福利。

  破藩篱:配套制度不断完善

  告别繁琐程序,打破制度藩篱,是中医药法为中医药创造的宽松发展环境。中医药法实施以后,国家层面的配套规章和标准制定进展迅速。配套文件的陆续出台,让中医药法真正落地。

  过去,开办中医诊所审批程序较为复杂,2017年9月,中医药法配套文件《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告别了复杂审批,只需备案即可开办中医诊所,不仅快捷,而且条件更宽松。

  正因如此,全国中医诊所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截至目前,全国备案中医诊所的数量达到17000余个,是2018年2月730余家的20多倍。

  “由审批改为备案,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压缩了办事时限,为申请人提供了方便。”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说,备案管理是针对仅提供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诊所做出的特殊法律安排,与审批管理有明显区别。它符合中医服务模式,这对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过去,很多常年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拥有一技之长的民间中医被一张执业资格证拦在“合法”的门外。《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改考试为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考核,“会什么就考什么,考什么将来就用什么”,打破了中医类别医师准入的制度藩篱,给中医人带来更多机遇。

  据了解,自2017年12月20日以来,各省的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暂行办法相继出台,陕西省最先组织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先行测试考核。截至2020年6月中旬,20省已组织完成第一批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全国共考核合格近4000人。

  过去,经典名方在我国审批困难,这些来源于中医典籍,被实践证明有效的经典名方,不能在临床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018年5月,《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和中医药法配套文件《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相继发布。2019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药监局共同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古代经典名方专家委员会,开展关键信息考证等工作,通过凝聚行业共识,从技术层面为经典名方审评审批提供支持。并且,“开展古代经典名方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纳入《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2020年5月26日,《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原则(征求意见稿)》《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7首方剂)(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马骏说,对经典名方的审批“松绑”,吸引了诸多药企积极布局经典名方研发,不断挖掘中药潜力产品。这意味着,经典名方制剂走向市场的步伐越来越快。在保障好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拿捏好度,更多的经典名方将走出古籍,让百姓最大范围享受到健康益处。

  “中医药法配套制度及时出台,为落实中医药法提供了可具体操作的规范,中医人多年来的诉求正逐渐变为现实。”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说,中医药法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国家法律,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完善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都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实施三年以来,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出台许多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在建设健康中国中发挥更大作用。未来要继续推动中医药法落地见效,切实抓好中医药法及配套制度的落实落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医药法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这些规定都是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改革创新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多个“松绑”举措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中医药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了对中医药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重规划:法规体系加速健全

  2018年1月1日,作为省级层面出台的第一部中医药地方性法规,河北省率先施行《河北省中医药条例》,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2019年11月1日,《湖北省中医药条例》施行,系统规范了全省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和中医药产业促进等,将行之有效的政策固化为法律条文以强化保障;

  2019年12月1日,《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施行,要求继续深化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四川模式”;

  2020年1月1日,《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施行,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2020年4月1日,《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施行,注重挖掘陕西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在中药产业发展上凸显秦药品牌,发挥资源优势;

  2020年6月1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施行,强化了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发挥;

  ……

  三年来,全国各级立法机关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中医药法,制定、修订或修正原有的地方性法规,以确保中医药法在本地顺利实施。

  除了河北、湖北、四川、江西、陕西、安徽六省率先完成条例修订并颁布实施,全国其他省(区、市)也开展地方条例制修订相关工作。其中,吉林、江苏、湖南、山东、内蒙古、西藏、甘肃已报送省人大审议。

  与此同时,多个省份从省政府层面发文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体现了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的决心。比如,云南省提出2018~2020年,省政府每年统筹安排奖补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中药饮片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和关键环节突破;甘肃省提出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实施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等9项重点工程;湖北省发文明确表示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

  中医药法的实施,还促进了各地市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的加强。甘肃、浙江、江西等地新设立了地市级中医药管理局,宁夏、江苏、贵州、河南等地在地市级、县级卫生健康委下新设了单独的中医主管科室。吉林、浙江、福建等省中医药财政投入明显增加。

  从国家到地方,一个完善的、健全的中医药法规体系正在形成。

  “要继续加快推进各地中医药条例的制修订进程,并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逐步构建中医药的法规体系,推动中医药治理体系现代化。”张伯礼说。

  释活力:百姓获得感显著提升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三年来,中医药法逐渐走入百姓的心中,影响着每一位百姓的生活。

  “我家附近连续开了3家中医诊所。”家住陕西西安雁塔区东仪路的小何欣喜地说:“我常常去拔火罐、刮痧,给孩子做小儿推拿。邻居们都觉得效果很不错,而且也非常方便。”

  “大医院的专家号不容易挂,自己腿脚也不方便,现在家门口有了中医诊所,在家门口就能让中医专家瞧病,太方便了。”65岁家住北京怀柔区的薛阿姨说。

  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中医健康管理太空舱”可以为市民做全套中医健康体检。福州市民小林定期来这里,通过“中医健康管理太空舱”做身体状态辨识。通过“太空舱”采集,后台将自动生成一份包括个人健康信息、五运六气、生理病理特点、疾病风险预警、中医健康状态等定量判断在内的健康状态评估报告。

  除了在家门口就能看上好中医,中医药法实施以后,不少地方出台政策,加大对中医药的财政投入,实施中医药报销倾斜政策。看中医、用中药的花费更少了,群众爱中医的热情提高了。

  以河北省石家庄市为例,在医保报销政策方面,石家庄市明确规定中医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报销比例在原报销基础上提高3%。扩大医保中医药支付范围,逐步将更多符合条件的针刺、治疗性推拿等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老百姓看中医、吃中药将报销更多、花费更少。

  在福建省泉州市,当地的老百姓在中医院看病就医,除了报销比例提高,市医保局对中医药治疗癌症还予以医保优惠。

  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65809个,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32.9万张,提供中医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同类机构的98.3%,全国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1.6亿人次。

  “中医药法实施以来,百姓的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增强,中医药获得感提高,在群众中形成了爱中医、信中医的良好氛围。”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田兴军说。

  迎挑战:法律红利持续释放

  4000余名来自中医药系统的医务人员支援武汉,97个中医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参与救治工作,临床疗效观察显示,中医药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

  在2020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交出了这样的答卷。

  这些亮眼的数据背后,离不开中医药法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的根本法律依据和强大支撑——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对中医药法的重要作用体会更加深刻。

  “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稳定了中医药队伍,保障了中医药积极作为的空间。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中医药作为重要医疗力量,有组织、成建制地投入到抗疫前线,中医药从参与者变成了主力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中医药参与程度很深,中西医结合疗法取得积极效果。中医药法在疫情防控中对于促进中医药科研、提高中医药预防与治疗效果等方面发挥了保驾护航的基础性作用。

  除此之外,人们还欣喜地看到,在其他方面,中医药法的法律红利也在持续释放。

  在中医药科研方面,“中医药法的实施给各项中医药科学研究明确了方向。”黄璐琦说,中医药法第五章系统规范了中医药科学研究方法、古籍文献研究、中医药理论研究等多个领域科学研究内容,为促进中医药科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在中药产业发展方面,中医药法对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对中药材乃至中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制基础,激发了中药产业的市场活力。

  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中医药法规定国家支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三年来,中医药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特别是此次疫情期间,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发挥了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发布了英、意、法、西班牙等版本的新冠肺炎中医及中西医诊疗方案,并支持举办了30余场海内外视频交流和直播活动,将中医药抗疫经验分享给世界。

  可以说,中医药法实施三年以来,实实在在地惠及了中国乃至世界人民。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中医药法律红利还将持续释放。(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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